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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寒问暖的瑜伽老师不见了!?预付式消费要警惕……
从9.9元的瑜伽卡,到预存88元可抵现2000元的“福利”,再到4680元的年卡……几经游说,家住长沙开福区的钱女士在小区内即将开业的瑜伽馆办了一张运动卡,就在她满心期待开业后可以把锻炼搞起来的时候,却发现事情的走向悄然发生了变化。
两个月前的一天,钱女士在小区周边散步,遇到了一家马上要开业的瑜伽馆正在发传单。发传单的工作人员称,为庆祝新店开业,现在瑜伽馆推出了送福利的活动,只需支付9.9元就可以获得一张瑜伽体验卡,并赠送一些日用品,以及新店开业特惠名额预订优先权。
生完孩子两年没搞锻炼的钱女士心动了,一方面是对健康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觉得9.9元也不贵,就扫码买了一张卡。
该工作人员说,自己叫薇薇,是这家瑜伽馆的老师,将会带给钱女士最专业的课程和贴心服务。“有一次下大雨,她把赠送的红枣、枸杞、洗衣液等一大包礼品送到了家里,我还蛮感动的。”钱女士说。
过了两天,薇薇开始告诉钱女士,现在有预存88元抵现2000元的活动,转发朋友圈可以赠送一个月,并把课表发了过来。
看钱女士产生了兴趣,薇薇介绍,这里有很多种套餐可供选择,直接可以用88元抵用2000元,并表示,名额有限,已经有许多顾客过来抢购了。
“这种饥饿营销对我产生了作用,我转钱过去预订了一个创始会员的名额。”但是,事情到这来并没有结束。
过了两天,薇薇告诉钱女士,这个2000元的福利,只是入会的定金,有了这个办套餐价格会更便宜。
11月5日,瑜伽馆举行了一次开业前的内购会,钱女士被邀请到了现场。她表示,自己的空余时间是下班后的6—7点,因为再晚一点,她就要回家去照顾两个儿子了。
“没事没事,我们正好是这个时间段开课。”当时几个瑜伽馆的工作人员把钱女士围了一圈,拍着胸脯保证,开课时间就是6—7点。这与钱女士的时间正好吻合,当时她没有犹豫就交了4680元办了21个月的卡。
11月22日,瑜伽馆开课了,钱女士满心期待下班后就可以把锻炼搞起来的时候,却发现在6点这个时间段,根本就没开课。
“我是确认过她们这个时间段有课,才办的卡。”钱女士找到瑜伽馆。客服的回复是,钱女士办的是团课,如果想上6点半的课,就要升级为小班课,还要补交1300块钱,并且只能上100节课。
“感觉我一步步地入了坑,现在上课时间段跟承诺的有很大出入。运动是要坚持的,时间不合适对我来说坚持很难,如果他们不是如此宣传如此承诺,我不会办那张年卡的。”钱女士对此很生气,表示要退卡。
瑜伽馆那边给出的回复却是,要么钱女士补交钱升级为小班课,时间可以稍微往前调整,但也不确定;要么钱女士就把卡转让给朋友。
钱女士表示对此不能接受,多次试图交涉,然而对方却打起了太极,而最开始的对接人薇薇老师也再也不接电话。
过了半个月,钱女士发现,朋友圈里的薇薇老师,发了一条朋友圈,在推销某游泳健身中心的年卡。“她之前还跟我说自己是这里的瑜伽老师,还会给我上课,现在看来,只是一个卖各种卡的销售。”
近日,记者拨打了消费维权热线,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一个星期后,瑜伽馆主动联系了钱女士,为她办理了退款。
湖南省消保委秘书长吴卫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都不可避免地在商场超市、教育培训机构、美容美发店、洗衣店、洗车行、健身房、餐厅等消费场所进行过充卡充值行为,这种预付式消费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来,随着预付式消费愈演愈烈,消费市场出现了难以破解的命题。如今,预付式消费问题已是消费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也是社会热点问题。作为消保委,将责无旁贷地帮助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次消费维权事件中,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